东盟议会人权委员会呼吁大马政府废除恶法,并且提呈法案,立法保护维权人士。

东盟议会人权委员会(APHR)今早在吉隆坡召开记者会时表示,马来西亚应该在东南亚带头倡议人权。

委员会联合主席查尔斯说,马来西亚新政府由希盟主席安华领导,而安华本身就曾承受恶法的迫害,因此马来西亚有机会承担上述角色。

“我想是时候让马来西亚人团结,捍卫与倡议人权。”

“我们呼吁大马政府提呈捍卫维权人士的法案,或制定法律来保护国会议员、环境保育份子、工会运动份子、原住民社群领袖等等。”

“捍卫维权人士法案可以保护他们免受威胁。所以我想,马来西亚要考虑制定新法律的可能,保护维权人士的性命。”

缅甸柬埔寨状况更严重

东盟议会人权委员会主席美西(Mercy Chriesty Barends,印尼国会议员)、委员会成员巴吉拉特(Teodoro Baguilat Jr.,菲律宾国会议员)与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也有出席这场记者会。

查尔斯原本是巴生国会议员,但由于他未上阵2022年全国大选,如今已不再是国会议员。

查尔斯称,其他东南亚国家如缅甸与柬埔寨曾有暴力对待在野党国会议员的事件,包括监禁、人身攻击,甚至因持异议而遭到行刑。

他说,虽然这种暴力行径在马来西亚鲜少发生,但安华在20多年前也曾遭到时任总警长殴打,发生著名的“黑眼圈事件”。

他补充,现有法律容易遭到滥用,用来对付维权人士与异议份子。

警方以各种手段羞辱人

黄基全(下图)则补充,马来西亚有好几个恶法需要废除或修订,避免遭人滥用,包括煽动法令、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印刷法令、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

他也说,在野党议员受调查时,还会被官员羞辱。

“他们老是指控你煽动,他们也会羞辱你。”

“就好像(公正的署理主席)拉菲兹的情况,他们让他穿紫色的扣留所衣服,然后要他赤脚走到他的办公室拿电脑。”

“这是要羞辱人,这是一种压迫手段,而这种做法应该停止。”

黄基全是指拉菲兹在2015年遭到逮捕的情况。

黄基全也呼吁所有政党团结一致,一同废除恶法,毕竟他们都曾当过在野党,饱尝恶法带来的伤害。

“符合逻辑的做法是所有政党一同废除这些法律。”

黄基全倡明确煽动定义

至于扼制言论自由的法律,例如煽动法令是否应完全废除,黄基全和查尔斯则有不同见解。

黄基全认为,这些法律仍有必要存在,以应付破坏社会和谐的仇恨言论。

“拿来对付种族论调和分裂主义论述是可以理解的,但你不能用来对付异议者。”

“我们需要适当地调整,确保有足够的制衡机制……来定义何谓煽动,而非交给部长和警察判断。”

“不存在完全的言论自由,因为仇恨言论是恶劣的,我们不能容忍,尤其是有人攻击他人的种族与宗教时。”

查尔斯则表示,他认同不该纵容仇恨言论,但实际上有其他法律足以对付仇恨言论,无需煽动法令。

“我认为煽动法令基本上遭到滥用,并且会继续被滥用,马来西亚不能允许这套法律存在,尤其是在昌明大马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