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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登广告突显126党团支持<br>滨二董事部力图化解迁校阻力
Apr 10, 2007 1:27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巴生滨华二校董事部和建校委员会今日在3家中文报刊登广告,显示全巴生126个党团组织支持滨华二校迁校。

有关广告分别刊登在《星洲日报》(半版)、《南洋商报》(半版)和《东方日报》(整版),针对最近闹得热烘烘的迁校问题做出解释。

广告指责一些反对迁校的家长企图影响及误导家长,成立所谓保校委员会,并向各方面做出投诉,导致副教育部长韩春锦在没有跟校方及董事部进一步了解情况之下,下令搁置建校图测的审核,使迁校进程被卡住。

为华教发展立下不好典例

广告也列出巴生华团组织支持滨华二校迁校的名表,其中包括雪隆华校董事部联合会、巴生四独中工委会、巴生区发展华小工委会、雪兰莪州华校教师公会、巴生福建会馆、巴生中华总商会、巴生区居民协会联合会、巴生县华人神庙联合会、马华加埔区会、马华巴生区会、民政党巴生区会等等。

广告表示,教育部就应该准许建校,不能因有一小错家长赞成在先反悔在后,就搁置图测的审核,此例一开,将影响全马许多要迁校的申请,为华教的发展制造一个不好的典例。

广告内容全文如下:

巴生滨华(二)校欲迁校到(巴生)中路富豪苑屋业发展区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校方於2003年10月致函全体家长,希望能获得家长们的同意。结果,经校方的一番努力,获得了家长100%的支持,校方将有关资料呈交雪州教育局及教育部。

教育部在2005年12月5日正式来函准许滨华(二)校迁往Lot PT46875地段(即现在的新校址)。2006年初校方立刻处理建校事宜,如向教育局呈交建校图测。原以为一旦获准即可马上开工建校,在这期间,从没有家长表示反对迁校。

2006年5月滨华(二)校家教协会有几位家长理事不满意家协主席的领导,纷而集体辞职。

他们反过头来反对迁校,企图影响及误导家长,成立所谓保校委员会,向巴生华团、社会显达、居民协会、朝野政党,甚至雪隆董联会、保卫白小工委会投诉,却得不到他们的赞同及支持。继而转向副教育部长韩春锦投诉,在没有跟校方及董事部进一步了解情况之下,副教育部长竟然就下令搁置建校图测的审核,迁校进程就被卡住了。

我们认为:

1.有了100%家长同意在先;

2.教育部于2005年12月5日正式来函批准滨华(二)校搬迁至Lot PT46875一块5英亩的校地;

3.滨华中小学三校七机构已安排了一笔RM3,500,000的建校费用。

教育部就应该准许建校,不能因有一小错家长赞成在先反悔在后,就搁置图测的审核,此例一开,将影响全马许多要迁校的申请,为华教的发展制造一个不好的典例。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召开全巴生华团/商团/文教团体、宗教组织及居民协会的会议,向他们说明滨华(二)校迁校的简报。我们感到欣慰的是,4月8日的说明会竟得到巴生126个华团组织派出代表出席,是巴生开埠以来最多华团出席的一个会议,相关华团组织并以书面表达全面支持滨华(二)校前往富豪苑屋业发展区。

会议通过以下三个议案:

1.要求教育部检讨“要100%家长同意才能迁校”的规定

2.全力支持滨华(二)校迁往富豪苑(Aman Perdana)屋业发展区

3.呼吁教育部长顺从民意早日批下滨华(二)校建校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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