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前州务大臣阿兹兰今日在加央地庭,被控5项有关虚假申报逾118万令吉的罪行。

64岁的阿兹兰聆听控状后,在法官诺莎哈(Norsalha Hamzah)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阿兹兰作为玻州大臣,被控使用数份含有虚假资料的文件索取前往英国伦敦的度假便利,事实上没有该行程。

有关文件包括Sri Kedawang旅游有限公司发出的来回机票发票及报价单,以及用于申报机票、酒店住宿及交通费的玻州政府交代表格AM 75E。

他被控在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玻州议会大夏玻州政府秘书办公室犯下所有罪行,因而违反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他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虚假申报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五万令吉保释

法庭允许阿兹兰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须把国际护照交给法庭。

他今早穿着浅蓝衬衫及深蓝西裤,于上午8点15分独自抵达法庭及直径步入1号地庭,在场者包括稼秧前州议员哈密占(Hamizan Hassan)及前大臣新闻秘书赛夫丹尼尔(Saiful Daniel Mohd Yusof)。

阿兹兰代表律师是布哈努登(Burhanudeen Abdul Wahid),而控方则是反贪会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

阿末阿克兰要求法庭择订本月内案件过堂,因为阿兹兰料周三在吉隆坡法庭,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控有关5项罪行。

他也建议加央地庭将此案移交吉隆坡法庭一起审理,简化被告在两项法令下被控程序,随后法官择订5月12日案件过堂。

阿兹兰(Azlan Man)在2013年至2022年出任玻州大臣,他在去年第15届全国大选中在宾冬区州席落败,他最近在党选中无法蝉联巫统加央区部主席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