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上周表明,即便困难重重,政府仍决心将富豪刘特佐逮捕归案。不过,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透露,当局至今还不知道刘特佐的下落。

阿占巴基说,刘特佐可能已改头换面,加深通缉的难度。

“我们不知道他的下落。他可能改变了样子。”

另外,阿占巴基也表示,政府不应该跟刘特佐和解。

《新海峡时报》今天刊登阿占巴基的专访问答录。他提到,政府不应与刘特佐和解,因为刘特佐伤害了马来西亚。

“总检察长此前拒绝了他(刘特佐)的献议。我同样不同意(和解)。”

“我认为,他伤害马来西亚太多了。”

检长去年5月见过刘特佐代表

去年7月,依德鲁斯证实见过刘特佐,但拒绝刘特佐提出以15亿令吉换取马来西亚政府撤控的和解献议。

前总检察长阿班迪阿里之后也证实,由他协助安排刘特佐的代表在去年5月会晤总检察署。

有必要把被告转成污点证人

询及让贪腐案嫌疑人在庭审中出任证人,如砂校供电案,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正义时,阿占巴基解释,提控与否的决定权实际上在于检察官。

“他有权撤销被告的控罪,让他们以证人的身份协助案件(审理)。”

“我曾担任检察官12年。身为检察官,你会理解这一举措的必要,以便排除案件的合理怀疑,进而定罪。”

他举例,美英等国家也采用暂缓起诉协议(DPA),与被告达成某种共识。

“许多大案都采用了暂缓起诉协议,如波音与法国空中巴士的丑闻。”

“我们也正研究公司责任法,以便进入这一领域。然而,截至目前,我们是以《反贪委员会法令》和《反洗黑钱法令》底下条文,没收非法所得,并透过法律手段追回款项,并以罚款的方式施以惩罚。”

砂校供电案中,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前助理理查曼梳(Rizal Mansor)起先因代表罗斯玛收贿而遭调查,却在随后转当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