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昨天入禀法庭,申请将前首相慕尤丁的四项滥权控罪和三项洗钱控罪的案件合并审理。

这三项洗钱控罪涉及超过2亿3200万令吉。

副检察司旺沙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今早在吉隆坡地庭,通知这项最新的案件进展。

慕尤丁的辩护律师希山郑宝德则告诉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辩方需要时间回复控方关于并案的申请。

阿祖拉随后指示辩方在6月30日之前提交回应书,并要求检方在6月30日后的两周内提交回应辩方的任何答复。

择定8月4日过堂

鉴于慕尤丁在吉隆坡高庭有两项待决申请,阿祖拉择定8月4日为案件过堂。

慕尤丁的其中一项申请是将此案从地庭转至高庭。另一项申请则是寻求撤除四项滥职的控罪。

在庭审结束后,郑宝德告诉记者,辩方将反对检方的并案申请。

他补充,辩方团队直至今早才收到控方申请的副本。

郑宝德重申要申请撤销4项滥权罪的理由,即这4条控罪未揭示法律上已知的任何罪行,而且控状没有说明罪行的细节。

辩方的申请只针对4项滥权罪,因为滥权罪是属于上游控罪(predicate charge)。而剩余的三项洗钱控罪,则是依附于这四项滥权控罪。

合共被控七条罪

现年76岁的慕尤丁也是国盟主席。他在3月10日被控4项贪污滥权和2项洗钱罪,接着在3月13日再被加控一项洗钱罪。

在四项滥权控罪中,慕尤丁涉嫌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以时任首相和土著团结党主席身份,收取3家公司和一个人合共2亿3250万令吉的贿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 23(1) 条文。

这3家公司分别是Bukhary Equity、 Nepturis及Mamfor公司,而控状中提及的个人则是阿兹曼(Azman Yusoff)。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监禁最高20年,并且罚款非法收益的五倍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而在三项洗钱控罪中,慕尤丁涉嫌在2021年2月25日及2022年7月8日,收取Bukhary Equity公司的1亿2000万令吉,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 87(1) 条文同读。

这1亿2000万令吉乃是四项滥权控罪中,所提及2亿3250万令吉的一部份。慕尤丁涉嫌将这笔钱汇入土著团结党的账户,进而抵触洗钱法令。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监禁15年,并且罚款非法收益的五倍,或者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