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青总团欢迎内阁的决定,并指示马来亚银行撤回实习为该银行服务的律师楼须拥有50%土著股权的条例。

民青团总秘书贺绍和发表文告表示,经过上述事件后,内阁应该拟定一项类似柔佛依斯干达经济特区的指南,让国内提供法律、金融和会计服务的公司,能豁免“土著须拥有股权”强制性规定的条例。

“在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经商体系下,政府必须确保大马的公司,尤其在服务领域的公司能加强灵活性与竞争力,并同时顺应自由市场的机制,鼓励以绩效、卓越表现、高素质服务及公平与平等竞争营商环境,而不是实行种族性的营商政策。”

种族性经商政策使竞争力倒退

“在欢庆国家独立50周年的同时,政府有必要在各领域推动以绩效为主导的经商政策,全面鼓励马来西亚民族精明伙伴商业联盟合作机制,而不是在面对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挑战的环境下,依然实行以种族性为主导的经商政策。”

“毕竟,强制实行种族性经商政策将导致国家竞争力倒退,也将影响各民族的和谐及团结。”

贺绍和表示,民青团促请政府在实行第9大马计划及第3工业大蓝图的当儿,能全面贯彻全民平等参与国家发展主流的原则,并能全面监督商业领域如银行及其他企业不强力实行种族股权条例,以加强各民族对国家发展的使命感,共同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为何政府必须每次在人民对某些种族性政策强烈反对后,才作出检讨或下令撤回实行,而不长远及明确的制定非种族性、并以绩效、卓越表现、高素质服务及公平与平等竞争原则的国家经济商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