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董联会促请教育部副部长韩春锦为了我国教育发展的长远利益, 及满足广大华裔家长对其子女接受母语教育的共同愿望, 应致力于废除教育部于2004年3月4日所发出,带有针对性,且不合理的华小迁校七项条件。

它认为,在华小迁校七项规定中,不但第4项“建校的校地不是政府学校保留地”,不公正、不合理,其他6项规定也突显教育部在处理教育问题上的不专业,没负起它应尽的责任。 严格来说,这七项苛刻条件的公开化后,它将记载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对教育部来说也是非常不光彩的。

“非100%硬性规定”回应不符法制

“因此,本会吁请政府应加以废除,而不应是韩春锦所说“这不是100%硬性规定”来回应华社的诉求。因为我国是法制国家,教育部行政官员是按法令、条例行事。若过时的不合理法令或条例不废除或不修订,不但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同时也会影响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与形象。”

教育总监2004年发出迁校七规定

雪隆董联会对副教育部长把第4项规定归因于一位前教育部长所制定,显然有意将问题政治化的倾向,这是不必要的。

“因为,当务之急是要解决目前华小申请迁校或因迁校所引起的困难与争议, 以利学校的发展。 此外, 这项不合理的规定, 它会出现在2004年3月4日由教育总监所发出的华小迁校七项规定中,肯定不简单,其中道理不言而喻。”

不应刁难有必要搬迁的华小

雪隆董联会认为, 长期以来,我国华小的办学,由于它具有其特点与优势,不但获得华裔家长的广泛认同,同时也获得其他族群家长的认可,纷纷将子女送到华小就读。

“有鉴于华小在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方面所作出的重大贡献,政府应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调整政策、更新观念, 通过制度化增建华小。对于因社会环境变化, 有必要搬迁的华小, 应给予相关学校3机构成员大力协助,而不是设障碍或加以刁难,使问题复杂化。在当今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 多元化与多样化的教育理念, 各源学校的共存共荣, 将有助于增强国家竞争力, 应对国家在新世纪的各项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