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证实,雪邦警区总部证物室上周五进贼,部分与毒品案有关的证物失窃。

雪州总警长胡仙奥玛(Hussein Omar Khan)昨天向《马新社》证实这次窃盗案。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文(闯入罪)调查本案,但至今未能逮捕任何嫌犯。

“警方目前还在调查,我们需要先确认许多事情。”

网上之前流传一份报案书,声称雪邦警区总部证物室有遭人翻找的痕迹,一些正待销毁的证物,以及拥有证物记录的手提电脑不翼而飞。

这份报案书也声称,检查发现,证物室的闭路电视毁损,没有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