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传教士旺吉的煽动案件上诉失败,须入狱9个月。捍卫自由律师团促请雪州政府建议雪州苏丹赦免旺吉,同时提醒联邦政府废除煽动法令。

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今天发文告表示,希盟为首的雪州政府应向雪州苏丹建议赦免旺吉。

他指出,这符合《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规定。

“根据第42(4)(b)条文,苏丹是根据雪兰莪特赦局的劝告行使其赦免权。根据第42(5)条文,雪兰莪州务大臣是赦免局的成员。”

此外,他提及,根据第 42(5)条文,总检察长作为联邦政府和首相的首席法律顾问,同时也是雪兰莪特赦局的成员。因此,他希望,总检察长也必须建议雪州苏丹特赦旺吉(下图)。

安华不该无动于衷

除了公正党籍的雪州大臣阿米鲁丁,再益玛立认为,公正党主席兼首相安华也不能保持沉默。

“在野时,安华曾专门提及旺吉的案件。2019年,安华曾发表声明,反对高庭以煽动法令对旺吉定罪。”

“他形容,这种惩罚‘太严厉’,且‘与民主转型不符’。”

“现在,作为首相的安华有能力纠正旺吉面对的不公。”

安华不该无动于衷

再益玛立指出,《1948年煽动法令》以侵犯言论自由而恶名昭彰,任由旺吉沦为其受害者是件糟糕,且难以接受的事。

他提醒,殖民时代制定的煽动法令不仅对言论自由造成寒蝉效应,也违背公正。

“希盟曾争取废除煽动法令,他(旺吉)如今却在希盟领导的政府掌权期间入狱,无疑是往伤口上撒盐。”

“希盟曾承诺废除该恶法,确保旺吉不会继续在这项残酷的法律下服刑,是希盟的道德义务。”

他补充,让旺吉持续服刑将成为国家和司法系统的污点。

旺吉也是前公青团宗教局主任。他于2014年9月10日被控在面子书“wanji.attaaduddi”发表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弗丁的内容,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印刷、出版、贩卖、出价贩卖、传递或者重新出版某煽动刊物)。

2018年4月,沙亚南地庭判旺吉罪成,判处监禁9个月。案件经上诉后,沙亚南高庭于2019年7月9日把刑罚从监禁9个月加长至1年。

上诉庭昨天推翻沙亚南高庭2019年的裁决,减少旺吉的监禁刑罚至9个月监禁,但维持被告有罪,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