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我小时候3》(When I Was A Kid 3)出版于2014年,却在出版将近十年后,遭到内政部查禁。

这次的查禁,源于印尼公民组织人民喉舌(Corong Rakyat)于今年6月前往马来西亚驻雅加达大使馆抗议。他们不满,书中将印尼帮佣描绘成迅速攀爬椰树的猴子。

内政部随后判定,书中含有“可能带来道德偏见”之内容,于9月15日援引《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第7(1)条文,指示停止贩售这本漫画。

作者道歉否认辱移工

《我小时候3》作者为梅志民(笔名Boey,下图),现年45岁,是出生于新加坡的马来西亚公民,现居美国。

漫画其中一节的内容是,作者的父亲叫作者到后院“看猴子”,孰料作者去到后院只见到印尼帮佣。

在事件发酵后,梅志民已道歉,并解释自己并非旨在诋毁移工,而是赞叹自家帮佣攀爬椰树的技术。

内政部今天发文告说,由于这本漫画违反道德、公众利益与国家利益,造成社会不安,才会遭到查禁。

根据文告,内政部是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1)条文查禁此书,并在9月25日宪报公布禁书令。

应当尊重外籍劳工

对此,漫画家阿敏兰达(Amin Landak,笔名,原名为Ahmad Noor Amin)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尽管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却同时须为其负上责任。

“原则上,我不同意查禁书籍,因为我们需要言论、表达、创作自由,尽管有些人或许会不喜欢(相关内容)。”

“然而,自由须与责任并存。”

“尽管‘自由’并非由掌权者来界定,但一般而言,‘自由’并不意味着诽谤、宣扬暴力和种族主义。”

阿敏兰达(上图)提醒,移工乃是受邀前来本地服务,如若作者真将移工描绘为猴子,实为过分之举。

“移工是受到我们政府的邀约前来,因此应当受到尊重。”

“然而,正如本地非技术工人一般,他们经常受到剥削和压迫。”

“如此创作之人必须道歉,所有创作者必须(对类似事务)更为敏感且负责。”

创作时须更为敏感

另一名漫画家罗纳斯纳(Ronasina,笔名,原名为Mohd Afandi Ramli)则表示,各造应当这次的事件视为教训。

“我们翻阅这本漫画时,一看就知道,被指涉的一方,在这种情境下即印尼公民,会感受到冒犯和侮辱。”

“尽管梅志民已澄清并非这个意思,但这项‘疏忽’已造成,哪怕是耗时了九年。”

他强调,不应拿种族、宗教课题,以及边缘群体如残疾人士、移工来开玩笑。

“例如,不能在漫画中拿头戴宋谷逃过斋戒来开玩笑;也不能负面描绘华裔和印裔,如赌徒和酒鬼。”

“然而,必须称赞梅志民,他勇于认错并道歉。”

“就梅志民的案例,这是一个教训,在创作时需要更为敏感。”

“必须精于找出不伤害任何人的(创作)手法。不过,他勇于道歉的态度,值得被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