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关丹高庭批准答辩方的撤案申请,137名巴特玛雅族原住民兴讼以撤除他们穆斯林身份的努力遇挫。

民事法庭法官再纳(Zainal Azman Ab Aziz)昨日批准了本案五名答辩人的撤诉的申请。

这五名答辩人分别是联邦政府、原住民发展局(JAKOA)、其总监和官员、彭亨伊斯兰宗教和马来习俗理事会(MUIP,简称彭州伊理会)。

本案还有另一答辩人,即彭亨州政府,虽然它没正式参与撤诉申请,但表明支持其他五名答辩人的申请。

《当今大马》联系总检察署代表律师莫哈末沙列胡丁(Sallehudin Md Ali),他证实了昨日的裁决。

谕令支付两万元堂费

莫哈末沙列胡丁表示,法庭也谕令起诉人原住民要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彭州伊理会,以及另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联邦政府、原住民发展局、其总监和官员。

《当今大马》正联系原住民的法律团队回应此事,以及了解他们是否准备上诉。

本案五名答辩人在撤诉申请提多多项理由,包括本案在改教后29年才入禀,而根据《1948年公共机构保护法令》第2条文、《1953年时效法令》第6条文,已超出追诉时效。

五造所提出的另一个理由是,本案不属于民事法庭审理范围,反之是彭州伊斯兰法庭的司法管辖权。

137名原住民于去年9月向吉隆坡高庭入禀传讯令状,尔后吉隆坡高庭择定于4月17日,就诉方申请转交本案至关丹高庭审理,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当时《当今大马》取得的诉状副本,起诉人声称,有关非法改教事件是发生在1993年4月,地点是他们位于瓜拉立卑美拉坡的本查克鲁比村(Kampung Benchah Kelubi)住家。

法庭文件显示,其中57名起诉人是在当时改教,其余则是他们的孩子,并基于后裔关系,而导致身份证也注明信奉伊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