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更新

国会报道 国会下议院今天在朝野双方的14名议员辩论之后,以声浪表决方式,“再度”三读通过2022年职工会(修订)法案。

这项修订案旨废除在特定机构或相似行业、职业或产业内,设立职工会的各种障碍,同时允多重职工会的存在。

今天修订案包含去年提呈国会下议院,同时于同年10月5日获得三读通过的同样修改,但是这份修订案来不及在上议院通过,国会便于5天后的10月10日解散,为第15届大选铺路。

人力资源部长西华古玛总结辩论时表示,多重的职工会预计能够为工人带来正向变化,因为他们获得根据自己的意愿,加入和创设职工会的权力。

“为了确保企业的和谐,职工会获准限制其会员,一旦某个工人成为其会员,则他不准成为其他职工会的会员。”

职工会人数或增加十万人

“政府希望262号法令(1959年职工会法令)的修改,能够创造成熟、进步、健康和具竞争力的职工会,以确保雇员的利益增加。”

西华古玛补充说,修订案料将增加5万至10万名的职工会会员,而职工会数量也预计从756个增加至800个。

“人资部相信这项修订案将增加职工会会员人数。”

“人资部已计划和实施多项举措来实现这个目标。”

他是在回答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M Kulasegaran)和国盟士兆(Setiu)国会议员沙哈里祖基纳因(Shaharizukirnain Abdul Kadir)的提问,发表上述的看法。

古拉和沙哈里祖基纳因要求知道,修订案能否增加职工会会员人数?

仅单一职工会有谈判权

另外,古拉和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也提问,若同个工作场所存在多个职工会,则哪个职工会能当雇员的代表,拥有跟雇主的谈判权?

西华古玛回应说,政府已建立以一套机制,限制单一谈判权(bargaining right)。

“根据国会2019年12月19日修订的177号法令(即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若一个工作场所存在两个或以上的职工会,则只有其中一个可以跟雇主谈判,以签订集体协议。”

“劳资关系总监可采取步骤来确认申请,或举行秘密投票,让工人选择其中一个职工会来代表他们谈判。”

“获得最高票的职工会将拥有单一谈判权,直到另一个工会获得该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