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的两名昔日部署,即前政治秘书和吉打州务大臣机构前首席执行员因稀土案面控,公正党副总秘书莫哈末扎万促请沙努西出面交代。

莫哈末扎万(Muhammad Zakwan Mustafa Kamal)向《当今大马》表示,沙努西曾极力否认滥用大臣和吉打州务大臣机构主席职位。

他说,沙努西也否认涉嫌稀土盗采案,因此如今两名昔日部署面控后,沙努西有必要出面回应。

“从一开始,沙努西就否认涉及稀土盗采案。现在,两名在他领导下担任重要职务的官员,因索贿和收贿而被控上法庭。”

“所以我们想知道沙努西的立场。令人疑问的是,他是否知道这两名官员的所作所为。”

“若他不知道其两名官员的行为,那这表明沙努西在行政事务上不称职。”

两前官员涉稀土案被控

吉打盗采稀土案在六州选举时闹得沸沸扬扬,沙努西的前政治秘书希佑米(Mohamad Hilmi Abdul Wahab)昨日因索取和收取贿赂,而被控上吉隆坡地庭,但他否认有罪。

在第一项控状,希佑米被控于7月4日在双威Kiara Hills,通过34岁赛莫哈末(Syed Muhammad Syid Aluvi)向稀土开采公司集团私人有限公司(Syarikat Kumpulan Perlombongan REE Sdn Bhd)董事丽亚娜马末(Liana Mamat @ Khalid)索取25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取在吉打州勘探稀土执照及开采执照。

希尔米也被控于7月11日,在帝沙金地一间餐厅,收取丽亚娜的15万令吉贿金,作为同样用途。

另外,吉打州务大臣机构前首席执行员索比里(Muhamad Sobri Osman)也因涉嫌在合作开采稀土项目索贿及收贿,而于昨日被控上亚罗士打地庭。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5月20日在泰国合艾一间酒店,向约翰阿巴比(John Abad Pe)索取400万令吉贿金,作为该公司与吉打大臣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协助稀土开采公司集团私人有限公司(Syarikat Kumpulan Perlombongan REE Sdn Bhd)合作在吉打开采稀土。

对于此罪行,控方要求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6条文,允许任何在国外犯下该条文罪行的马来西亚公民及永久居民可在国内被控。

在第二控状,被告被控于5月29日在吉打达鲁阿曼大厦,通过丽亚娜收取约翰阿巴比的100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上述公司与吉打大臣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合作在吉打开采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