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早前流传一名理发店业者向外国游客收取120令吉理发费,随后,该名业者因未在店内展示收费表而面控,吉隆坡地庭宣判罚款5000令吉。

《马新社》报道,法官诺丽娜(Norina Zainol Abidin)今日宣判,52岁的被告努鲁(Nurul Jannah Abdullah)罚款5000令吉。

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入狱6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努鲁于去年4月11日在吉隆坡武吉免登路的一家理发店,没在店内展示所提供的服务清单及收费表。

努鲁因而在《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3(1)条文下被控,并可根据相同法令的第5(a)条文处以最高5万令吉罚款。

控方要求判罚款

代表贸生部的副检察司努鲁艾因(Nurul'Ain Shafie)要求法庭罚款被告,让被告吸取教训,并认为被告所犯的错误严重。

“在此案,一对外国游客身为顾客,质疑被告收取的价格过高且不合理,同时认为政府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缺乏价格管制。”

“这已影响国家旅游业,尤其此案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广泛关注,并引起民众关注。”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她向法庭请求轻判时表示,患有第一期癌症,并且需照顾家人。

“我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而且我的子宫也已经切除。我还有住在乡下的80岁母亲正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