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行为不当事件频传,57个公民组织认为,只有加强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的问责和透明,才能解决警员暴力问题。

这些公民组织今早召开联合记者会表示,不论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IPCC)成员有无经验或能力,始终有一个“硬伤”,即内部结构的缺陷。

它们认为,在投委会的结构问题下,将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人民之声(SUARAM)协调员黄彦铬举例,投委会无权搜查或扣押,也不能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访问警察扣留所。

“甚至无法纪律对付违规者,只能向警队委员会(Police Force Commission)提建议,以待下一步行动。”

“当它向警队委员会提建议时,警察委员会可选择不接受或不执行。”

警察SOP列为官方机密

黄彦铬说,民众已越来越不信任警察,唯有改进警察投委会,以挽回民众信心。

上述组织也促请政府从立法着手,尤其是改善《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法令》与政策,确保警队达到国际标准。

“同样迫切的是,需每两年定期检讨投委会的表现和效果,并提呈到国会。”

大马宪政主义及人权中心(MCCHR)人权策略主任费道思(Firdaus Husni)表示,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下,警队标准作业程序,其中包括使用军火、处理示威等作业程序皆列为官方机密。

“当我们不知标准作业程序内容时,我们该如何问责?”

频有警员知法犯法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Naidu)则认为,这是法律和警察实践之间存有矛盾。

她说,在抗议活动时,公民组织需按《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规定提前5天通知警方,但警方仍常会传召调查主办方。

黄彦铬则补充,由于警察投委会位于布城,一些人如东马人不方便到投委会投报。

近一两个月,警队频频发生警员知法犯法的事件,有警员被捕与被控。去年12月18日,高阶警官因涉嫌撞死中学生而被控谋杀。上周,两名警员被控性侵与勒索学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