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岛市政厅大宝森节期间在多个地区颁布禁售酒令引发争议后,如今撤回针对51家商店的禁令,仅按照惯例禁止主要街道的5家商店售酒。

槟岛市政厅的企业与社区管理局今日发文告表示,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委员会主席方美铼与槟岛市政厅讨论后发现,没有必要对整个大宝森节游行路线发出禁售酒令。

该局说,只需在哥德路(Jalan Gottlieb)和主要路(Jalan Utama)实行禁售酒令,这也是每年大宝森节庆祝活动的惯例。

“因此,方美铼已指示槟岛市政厅立即撤回51份(禁售酒)通告,并在今早已执行。”

“仅维持针对哥德路和主要路5家商店的通告,这些不会撤回。”

该局说,方美铼也已指示,未来任何关于禁售酒的建议或决定,都需提呈给州议会讨论。”

槟兴都基金抨擅自扩大

该局也解释,槟岛市政厅是于1月22日发出禁售酒通告给56家商店,原定于今日起生效,直至1月26日(星期五),这是州政府机构与各方出席有关大宝森节筹备活动的会议时所达成的共识。

不过,槟岛市政厅随后收到一些商家的投诉,包括质疑在瀑布路(Jalan Air Terjun)等离印度庙较远的地方,是否有必要禁止当地商店售酒。

此前,槟岛市政厅是在志期1月22日的公函中载明,皇后街、牛干冬、吉宁仔街、海墘新路、红灯角、头条路、柑仔园路、西方路、瀑布路的所有商业场所,禁止在1月24日至26日期间售卖酒精饮料。

信中表示,这项临时禁酒令乃是槟州兴都基金会(Penang Hindu Endowments Board)的决定,旨在确保大宝森节庆典有序和平。

随后,槟州兴都基金会主席雷尔出面喊冤,声称兴都基金会仅仅是要求主要街道,即瀑布路和哥德路的便利商店和咖啡店停售酒精一天,同时不解槟岛市政厅为何扩大禁售酒的地区。h

雷尔也说,兴都基金会每年大宝森节都会按照惯例提出相同要求,避免有人喝酒搞破坏,玷污了大宝森节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