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在2023年至本月期间,成功追回逾2300万令吉的一马公司资金和资产。

反贪会今日发文告说,上述的资金和资产是通过充公取得,其中包括法庭程序,以及有5名个人是自愿交还予政府。

文告提到,这些成功追回的一马公司资金,可归功于反贪会反洗黑钱组在2023年和最新于本周一(2月5日),所展开的追踪行动。

“为数55万6275令吉64仙的资金,成功于2023年8月30日向一马公司职员诺扎希泰益(Nurzahid Taib)追回,此人为Maximus和Catalyze项目收取一马公司资金,并汇入与其有利益关系的绿松石海岸离岸公司(Turquoise Coast Offshore Incorporated)户头。

“这笔钱是在2023年6月26日,通过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60条文下的户头解封令取得。”

涉及纳吉官员和顾问

它说,在去年9月29日,前首相纳吉特别事务官安哈里(Amhari Effendi),通过来自瑞士的瑞意银行(BSI)汇款,自愿将为数97万2251美元25美仙或折合455万1399令吉45仙的资金,归还政府。

吉隆坡刑事高庭也去年11月8日,批准充公纳吉外交顾问莫哈末卡玛(Mohammad Kamal Yan Yahaya),所拥有的3栋总值705万令吉的公寓。

文告指出,这名有利益关系的人士,已通过Magnolia、Maximus和Catalyze项目收取资金,并汇入Spring Elite International Ltd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的公司户头。

“这3项追回资产程序是在高盛前银行家黄宗华于2022年2月,在美国布鲁克林联邦法院被控串谋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后启动。

充公李德龙夫妇资产

“随着追回资产的行动积极展开,在2024年2月5日,吉隆坡高庭已谕令充公刘特佐的同伙,也就是李德龙(Lee Tak Loong,音译)及其妻子郭莹莹(Koay Ying Ying,音译)在大马和新加坡总值1175万3785令吉81仙的财产,以及全数交予反贪会。”

它指出,上述的充公申请是援引反洗黑钱法令第56和64条文提出。

文告补充,总体而言,由2019年至今,已通过反贪会和一马公司资产追回特工队的合作,成功追回290亿3000万令吉的一马公司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