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部声称新记者伦理守则已获大马媒体评议会支持与合作,惟大马媒体评议会筹委会主席詹德兰澄清,筹委会确实有提供反馈,但不能视为媒评会已认可该记者守则。

詹德兰(Premesh Chandran)在推特贴文表示,筹委会已就通讯部的新记者伦理守则提供意见。

“然而,任何认可只能在媒评会正式成立后才能(给予认可)。”

成立大马媒体评议会(媒评会)的法案仍在草拟阶段,媒评会筹委会(Protem)参与其中,法案预计将于六月提呈国会。一旦正式成立,媒评会将负责自我监管媒体行业。

通讯部长法米今日较早前在推介礼表示,媒评会也将负责监督通讯部这项新推出的记者伦理守则。

根据通讯部信息,媒评会被列为“支持和合作”制定新记者伦理守则的组织之一。

无论如何,也是《当今大马》联合创办人的詹德兰说,媒评会也有权制定自己的记者伦理守则。

“目前的媒评会法案草案,赋权媒评会制定自己的行为准则,并有执行的权力。”

目前尚不清楚,这种可能出现的重叠情况将如何解决。

NPC称新守则非限制媒体自由

另外,《马新社》报道,全国报界俱乐部(NPC)主席阿希鲁丁阿旦(Ahirudin Attan)表示,通讯部的新记者伦理守则并非旨在限制媒体自由。

阿希鲁丁昵称“Rocky Bru”,他说,“我们现在已进入数码世界,一切都可在线访问,所以基本上新闻作业也已改变,因此我们需要这个新版本的伦理守则。”

“但这个守则并非为了令事情复杂或限制媒体自由,而是为了将我们与公民记者或我所说的准记者区分开来。”

今日较早前,独立媒体运动(Geramm)也发文告表示,记者伦理守则应由媒体行业监管,而非仅仅由政府规范,并促请政府加速成立媒评会。

政府今日推介新版《马来西亚记者伦理守则》,以取代35年前就开始使用的守则。

新的记者伦理规范有8个主要项目,即:记者有责任成为多元社会的代言人、记者必须透明及正直、鼓励记者公平地传达信息、新闻报道不受个人利益影响、信息的有效和准确、记者需要尊重隐私和保密来源、需要了解其职责范围的相关法律及政策,以及需要优先考虑不断提高自己的新闻技能。

根据通讯部,其他被列为“支持和合作”制定新记者伦理守则的组织还包括NPC、大马新闻协会(MPI)、大马电台电视台(RTM)和《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