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10点58分更新

前财政部长达因的妻子奈伊玛已经入禀法庭,挑战《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

这项条文,也是反贪会用以提控奈伊玛的法律。

奈伊玛是通过Raj & Sach律师楼在吉隆坡地庭入禀申请,并要求交由高庭来审理上述条文是否违反了她免于自证罪行的基本权利。

她寻求高庭裁定这项条文有无违反其宪赋权利。

她还寻求在高庭审理这项申请期间,让地庭暂停审理她的申报财产案。

可判监禁最高5年

66岁的奈伊玛因为没有遵照反贪会的通告申报财产,于1月23日在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下被控。

一旦罪成,法庭可判处她监禁最高5年与罚款最多10万令吉。

她不认罪,获准以2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的条件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奈伊玛没有申报的财产包括灵感大厦、两间公司——灵感大楼私人有限公司(Ilham Tower Sdn Bhd)与灵感巴鲁私人有限公司(Ilham Baru Sdn Bhd)、两辆马赛地奔驰汽车、吉隆坡武吉东姑一间屋子,还有吉隆坡5幅土地与槟城一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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