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当名誉总警长有风险,哈山挑警察法令修案毛病
哈山卡林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2024年警察法令修正案二读时表示,若未来的政府决定签署《罗马规约》,理论上元首可能会因警方犯下的重大不当行为(如种族灭绝)而遭追责。
他举例,这包括遭到国际刑事法院(ICC)传召。
国会报道
2024年警察法令修正案建议允许国家元首成为警队的“名誉总警长”,引起关注。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认为,若修正案通过,元首可能须为警队所犯下的不当行为负责。
哈山卡林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2024年警察法令修正案二读时表示,若未来的政府决定签署《罗马规约》,理论上元首可能会因警方犯下的重大不当行为(如种族灭绝)而遭追责。
他举例,这包括遭到国际刑事法院(ICC)传召。
“我们的国家是个君主立宪制,元首是国家元首,是一种象征,与行政管理无关。”
“但是,一旦把这个职位和角色纳入(警察法令修正案),即使是‘名誉’职位,那么人们将担心。不是现在,而是将来,如果警察犯下种族灭绝、残忍、暴力等行为,那么‘名誉总警长’将被带上法庭,受到起诉和审判。”
促政府保证没有问题
虽然了解法案已由利益相关者检视,但哈山卡林认为,政府必须保证一旦修正案通过允许元首成为名誉总警长,不会引发任何问题或担忧。
“这可能会像前苏丹总统奥马尔(Omar al-Bashir)和前智利总统奥古斯托(Augusto Pinochet)经历的情况。”
“对于签署《罗马规约》的国家而言,这种情况不是在国际法院(ICJ),而是在国际刑事法院(ICC)发生。”
或在本次会议二三读
《马新社》前天报道,内政部副部长三苏安努亚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4年警察法令修正案一读,并安排在这次会议提呈二读及三读。
根据在国会派发的法案,修订1967年警察法令(344法令)将纳入第6A条文,允许国家元首成为警队的名誉总警长(Honorary Commissioner-in-Chief )。
此外,修正案也调高多项刑罚,其中,任何人若不遵守警方指示,没在靠近警方设置或安放路障前停下,最高罚款从现有1000令吉增至2000令吉。
根据法案,警察离职后未归还所提供他们的装备,其刑罚将从最高罚款100令吉增至5000令吉。
法案也允许警察在任何公共道路执行护送任务,对于妨碍、反对或违反警察指示罪行的最高罚款,从200令吉增至1万令吉,监禁也从3个月增至2年。
法案也允许不低于曹长警阶的警官,有权调查违反警察法令的纪律行为,同时允许查案官收集证据及调查任何违反纪律的个人,并采取所需行动,以获取进一步解释。
法案也规定,任何警察在没有合理理由下连续缺勤14天,应被视为擅离职务及违法行为。
此外,修正案也将警察法令没有明文规定的刑罚,从最高罚款500令吉增至5000令吉,并将6个月监禁期增至一年。
该法令第一附表也删除高级警长(Senior Inspector)警阶,因为警队已不再使用该警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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