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拟修宪阻挠永久居民的孩子取得公民身份引发争议,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否认此举将损害无国籍原住民儿童的权益。

昨日记者会上,赛夫丁表明,这项修宪旨在阻挠持有永久居留权海外公民的孩子自动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

“举例而言,母亲是来自菲律宾的马来西亚永久居民,而父亲是来自泰国的马来西亚永久居民,若他们孩子出生在马来西亚,他就会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我们不要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表示,没有国籍却持有永久居留权的个人仅占少数,相关原住民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持有永久居留权,即可援用既有法律申请公民身份。

“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自己只有马来西亚永久居留权,我们会援用既有法律(处理他们的公民身份)。”

公民权修宪案昨呈国会

尽管面对诸多争议,内政部昨日仍执意提呈公民权修宪案到国会下议院进行一读,料将在此次会期结束前,即明天(3月27日)完成二读和三读。

拟议修宪内容涵盖:

  1. 本籍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子女能够自动取得公民身份;

  2. 海外出生的婴儿须在出生后一年内,或联邦政府所允许的较长时间内登记;

  3. 申请公民身份年龄上限从原有21岁降低至18岁;

  4. 申请公民身份的女性外籍配偶须充分掌握马来语;

  5. 父母至少一人为永久居民的境内出生婴儿,不再能够自动取得公民身份。

此前,因受到强烈反弹,内阁同意保留弃婴公民权宪法条款,即附表二第三部分第19B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