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联邦政府让步,保留弃婴公民权宪法条款,民间组织“安盛专案”仍要求政府在国会表决前,先将其他有争议的修宪案建议提呈给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PSSC)全面审核。

安盛专案(Projek Sama)今天与国会事务专家玛哈巴拉克里斯南(Maha Balakrishnan)发联合文告呼吁,政府等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全面审核后,才让议员表决。

文告表明,他们欢迎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上周五的宣布,即在明天提呈赋予女性国籍继承权的修宪案一读。

“我们也欢迎他撤销公民权修宪案两项关于大马无国籍孩子的修订条款,这些无国籍孩童有很多是原住民、弃子或弃婴。”

还有三个倒退条款

不过,文告表明,公民权修宪法案保留的其余三个倒退修订内容,同样面对公民社会的强烈抗议。

这三项条款包括:取消永久居民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将获得公民权的年龄限制从21岁降至18岁,以及允许取消通过婚姻获得公民权的外国离婚者之公民权。

他们认为,前面两个修订条款会让孩童成为无国籍,进而剥夺他们的医疗、教育、社会福利权益,容易遭人剥削。

“第三个修订条款会让母亲被迫离开孩子。”

促先修订国籍传承权

“内政部长明天在国会下议院应该只提呈一项修订条款,让马来西亚女性自动把国籍传承给在国外出生的孩子。”

“若部长坚持提呈其他倒退的修订条款,就应该提呈另一份修宪案,并且面对国会的全面审核,包括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的审核。”

文告表示,若急着提呈法案,国会议员没有充分时间辩论,就会限制他们向专家与利益相关者咨询技术问题的机会,也无法提出改善建议。

内阁周五开会后决议,服膺民意保留附表二第三部分的第19B条款,即有关弃婴公民权的条款。 

不过,公民团体担心,公民权修宪案的其它拟议修订内容仍存有疑虑,会冲击无国籍儿童、无证马来西亚人(包括原住民)、本籍男子的外籍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