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买公寓案:依沙须赔偿FGV约99万
高庭今日谕令联邦土地发展局环球创投控股前主席莫哈末依沙,以及前集团总裁兼总执行长莫哈末艾米尔,就购置市中心两间豪华公寓一事,合共支付逾331万令吉赔偿。
联邦土地发展局环球创投控股(FGV)于2018年起诉依沙和艾米尔(Mohd Emir Mavani Abdullah),向答辩人两人追讨769万令吉赔偿。
FGV声称,两人在领导公司期间,导致它以高于市价买下城中城路(Persiaran KLCC)Troika的两间豪华公寓,而蒙受损失。
本案承审法官是莫哈末阿里夫。他裁决时指出,答辩人未按照公司的程序,错误地使用和装修涉案公寓单位。
高庭今日谕令联邦土地发展局环球创投控股前主席莫哈末依沙,以及前集团总裁兼总执行长莫哈末艾米尔,就购置市中心两间豪华公寓一事,合共支付逾331万令吉赔偿。
联邦土地发展局环球创投控股(FGV)于2018年起诉依沙和艾米尔(Mohd Emir Mavani Abdullah),向答辩人两人追讨769万令吉赔偿。
FGV声称,两人在领导公司期间,导致它以高于市价买下城中城路(Persiaran KLCC)Troika的两间豪华公寓,而蒙受损失。
本案承审法官是莫哈末阿里夫。他裁决时指出,答辩人未按照公司的程序,错误地使用和装修涉案公寓单位。
“他们也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并且没有按照起诉人(FGV)的最佳利益行事。”
“第二答辩人(艾米尔)亦违反其职责,也就是滥用拼车(carpool)系统和汽油卡。因此,答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寓单位购入不成问题
阿里夫提到,至于购入公寓单位一事,依沙和艾米尔在这方面并未违反其职责,因为此事是根据董事局的决议执行。
他指出,FGV并未因购置Troika单位而遭受任何损失,因为这些单位仍归起诉人所有。
法官因此谕令依沙支付99万零502令吉予FGV,含30万令吉惩戒赔偿和20万令吉堂费,艾米尔则须支付232万2705令吉,含50万令吉惩戒赔偿和20万令吉堂费。
他指出,他是基于这两人在公司内的职位,而判处这项惩戒赔偿。
本日的庭审是通过Zoom进行,FGV的代表律师是周恩伟(译音)、依沙的律师是拉维妮雅和梅文,以及律师阿都拉欣代表艾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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