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因偷窃罐头沙丁鱼等商品遭判处1个月监禁,前副检察司钟盈欣认为,这刑罚过重,应改判社区服务。

钟盈欣(Samantha Chong)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出,当局有必要制定判刑准则,以确保法庭给予的惩罚一致,且同时考虑到所有相关从轻和从重因素。

“判决必须与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者的责任程度相称。”

“我们需要像英国那样的判刑准则。”

钟盈欣建议采用替代途径来惩处本案犯人。

政府也有负担

“每天每名囚犯的食物、基本生活用品、监狱工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为50令吉。”

“在此案件中,30x50=1500令吉。”

“在《1954年罪犯强制出席法》下,存在替代的惩罚方式。”

“如此情况下,罪犯可以接受社区服务并保留他们的工作。”

现年64岁的加玛鲁丁(Jamaluddin Yusof)于4月18日在柔佛巴力拉惹(Parit Raja)一家便利店偷走10罐沙丁鱼罐头、4瓶漱口水和2瓶雀巢咖啡。

上周,他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罪名下被控,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加玛鲁丁是一名鳏夫,他以需要抚养子女为由,请求推事庭从轻判决。

峇株巴辖推事庭推事苏海拉(Suhaila Shafi'uddin)随后裁定加玛鲁丁监禁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