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莫哈末纳因认为,任何公开执行鞭刑的建议,需考虑到有必要维护罪犯尊严。

《每日新闻》报道,莫哈末纳因表示,虽然州级伊斯兰法、条文和法规由各州政府管辖,但联邦政府认为这些建议需要全面审查和研究。

“这是州政府的权力,但我认为必须看看刑罚的理念。首先,(鞭刑)作用是为教育。与此同时,如何平衡智慧以维护受罚者的尊严。”

“我认为这也是需要考虑的事,包括在登嘉楼。如何执行鞭刑,那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当公开惩罚罪犯时,如何平衡这两个因素,这是需要考虑的。”

莫哈末纳因是回应登州政府考虑公开执行鞭刑一事。

登州考虑公开执行鞭刑

昨日,掌管新闻、传教、伊斯兰法赋权事务的登州行政议员莫哈末卡里尔(Muhammad Khalil Abdul Hadi)表示,登州政府正考虑在公开场所执行鞭刑,例如清真寺等。

但他说,在实施这项建议前,州政府仍需深入审视。

“一切仍在程序中,我们将根据情况随时审视,目前,鞭刑仍在闭门地方(即)监狱中执行。”

“如果我们从伊斯兰法中对犯罪行为的惩罚精神或本质来看,这应该在公众中进行,但在公众中进行是主观的。”

“这个公众是否指公共场所中,比如市场或清真寺,或任何其他地方,即使在监狱内执行,实际上也受到特定公众的观看。”

“因此,基于这一原则,我们先根据现有规定执行,如果需要改进,我们将随时根据情况审视。”

阿莎丽娜称执行不容易

另外,掌管法律与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今日在新古毛走访后受询时认为,登州政府上述建议或不容易实施,因为首先需考虑其执行。

“在伊斯兰法方面的刑罚,表明想要实施可能很容易,但执行起来(不容易)。”

“因为嫌犯仍是警察(的职权范围),如果要对嫌犯执行(刑罚),如果要将其关进监狱,也是监狱局(的职权范围)。”

她说,逮捕和惩罚罪犯属于联邦政府机构的职权范围。

“州政府是否有自己的警察?自己的监狱?根据现今的法律,在逮捕和惩罚方面,多数是联邦政府机构的责任范围。”

“所以如果他们(登州)想要那么做,他们必须考虑得更全面。”

“但我不想深入讨论,否则人们会说我们看不起,但对我来说,执行者是谁?从伊斯兰法的角度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