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政府将与总检察长特里鲁丁协商,以按照联邦宪法敲定最适用于取代砂拉越州议会中“州”一词的术语。

砂总理阿邦佐哈里说,考虑到马来西亚是共和联邦的成员国,有关术语也有必要符合共和联邦国家奉行的法律。

“我们也希望获得公众的意见反馈,需要使用的术语该根据什么趋势,所以我们将依法尤其是共和联邦的法律调整。”

“在共和联邦国家,他们使用‘省立法机关’(provincial legislature)一词,例如在加拿大(共和联邦成员国),它也使用‘省议会’……我们(砂拉越)不能使用‘邦’一(wilayah)词,否则,我们就会跟联邦直辖区一样。”

莎丽花代表会晤检长

他今天出席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南茜在官邸举办的开斋节餐会后,接受记者访问。

他说,砂拉越总理署(法律、1963年协议和州与联邦关系)副部长莎丽花将作为代表,与特里鲁丁商谈。

砂拉越州议会议长莫哈末阿斯菲亚昨天促请砂政府行政机关,务必拍板决定是否撤除砂州议会的“州”字,并以新词取代。

阿斯菲亚说,他个人相信,配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承认砂拉越是邦,而非13个州属之一,因此必须撤下“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