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毛补选“竞选车”今日重新进入提控程序,而被告拉玛莎米不认罪,要求审讯。

拉玛莎米(P Ramasamy)的律师拉杰什(Rajesh Nagarajan)证实,拉玛莎米今早在新古毛推事庭重新面控,而他向推事茜蒂法蒂玛(Siti Fatimah Talib)否认有罪。

“推事庭将保释金额定为4000令吉,而他(拉玛莎米)儿子作保。他目前已获释。”

“此案将在6月19日过堂。”

拉玛莎米之前被控在5月4日下午驾驶一辆皮卡车,车上载有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的肖像、首相安华的肖像及希盟党旗等,因而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4A条文。

5月6日,新古毛推事庭的推事茜蒂法蒂玛在拉玛莎米认罪后,判处他监禁1个月,并罚款3000令吉。

拉玛莎米当时并无聘请代表律师,他在推事庭上道歉,并要求减低刑罚,宣称自己无意犯罪。

拉玛莎米随后入禀刑事检讨申请,而沙亚南高庭在5月23日推翻新古毛推事庭的裁决,指示案件发还新古毛推事庭,重新宣读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