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呼吁律师们,与之分享正在审理中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有关的案件信息。

在6月6日的通告中,律师公会战略诉讼委员会联合主席阿南(Anand Raj)和维韦卡南达 (Vivekananda Sukumaran)呼吁律师们,提供与国安法(Sosma)案件相关的信息,这些案件需要法律专业机构的参与。

这项通告是随着律师公会于3月16日第78届年度大会上通过有关动议后而发的,该动议决定律师公会将在国安法案件中以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身份列席。

再促政府废除恶法

律师公会在通过该动议时也认为,国安法“压迫且违反法治”,亟需废除,同时考虑采取行动如和平集会,以施压政府废除国安法。

国安法的法庭程序允许采纳《1950年证据法》不允许在普通法庭程序中采纳的证据,并允许使用与《刑事程序法典》中的其他刑事审判规定不同的程序。

该规定允许检方向法庭申请,以在关乎安全罪行的审讯中,允许证人对被告及其律师隐瞒身份。

如果法庭允许检方的申请,证人能够以仅由法官看到的方式作证。

法庭甚至可以允许这些证人在审讯期间,以一种被告及其律师听不到他们声音的方式作证。

在2013年拿笃苏禄军入侵事件之后,104名疑与苏禄苏丹有关联的菲律宾人在国安法下遭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