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最近声称柔佛并非属于马来西亚,反而是平起平坐的伙伴。不过,法律专家认为,东姑依斯迈的观点不正确,也违反联邦宪法。

伊斯兰理科大学法学教授哈兹米(Mohd Hazmi Mohd Rusli)向《当今大马》表示,领袖在发言时用词应更负责任。

“联邦宪法没有关于州属是平等伙伴地位的条文。”

“第1(2)条文明确阐明,所有州属都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包括柔佛、砂拉越和沙巴。”

“关于马来西亚的成立和架构,我们必须回归宪法。”

可参考两项签署协议

另外,资深律师哈聂夫认为,必须参考1948年和1957年签署的两项协议。

“简单来说,有11个州,其中9个由苏丹统治,槟城和马六甲则将主权移交给当时的马来亚联合邦。”

“换句话说,所有州属,包括玻璃市、吉打、霹雳、柔佛(及其他州)都将行政权移交给了马来亚联合邦。”

联邦宪法阐明联邦和州属的管辖权,以及允许国会和州议会就相同事项制定法律的并行清单,只要不存在重叠。

针对东姑依斯迈要求柔佛从其税收贡献中获更高分配,哈聂夫认为,基本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等是由联邦政府资助。

“当一名马来西亚人缴税时,无论他们来自玻璃市、槟城、柔佛,他们都不是以那个州属的居民身份缴税。”

“他们是以马来西亚公民的身份缴税,联邦政府则把这些税收用于各部门的各种项目。”

税收问题应与联邦讨论

就税收分配问题,哈兹米认为,若柔佛感到不满,柔州政府应与联邦政府讨论。

他说,柔佛是马来西亚最发达的州属之一,目前还在建设多项大型基建。

昨天,团结政府发言人法米表示,内阁注意到各方对于联邦和州政府关系所发表的声明。

法米没有点名任何人,仅强调联邦和州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根据联邦宪法条款。

除了柔佛,槟州首长曹观友本周一也说,槟城计划就类似提议正式致函给联邦政府,要求返还从槟城征收的20%税款。

东姑依斯迈在6月9日表示,柔佛并非属于马来西亚,而是伙伴,因此联邦政府需要像对待合作伙伴般对待柔佛。

他认为,柔佛每年至少20%或30%上缴至联邦的税收,或相等于480至490亿令吉,应该回归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