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与警方已就2019年莫哈末法兹林毙命于威北警区总部拘留室一案,需赔偿家属19万7600令吉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他们是在6月20日入禀上诉准令申请,以寻求推翻槟州高庭5月20日的裁决。

槟州高庭法官阿南当时裁定,政府和警方需赔偿家属19万7600令吉。

相关款项分别是5万令吉律师费、5万7600令吉为痛失至亲补偿、3万令吉悲伤补偿、5万令吉严重损害赔偿、3000令吉殓葬费、5000令吉发出管理遗产授权书费用,以及2000令吉交通费。

莫哈末法兹林(Mohd Fadzrin Zaidi)家属的代表律师维斯瓦纳丹(M Visvanathan)今早向《当今大马》证实上述消息。

“我们将反对政府和警方的上诉准令申请。”

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Courts of Judicature Act),如果法庭裁决的赔偿金额少于25 万令吉,任何人向上诉庭入禀上诉前都需要先获得准令。

死者母亲起诉数造

死者母亲法赫拉(Fadhelah Othman)在2022年起诉政府,其余答辩人为全国警察总长、槟州总警长、威北警区总部主任、警官和警员。

根据媒体报道,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条文,在北海甘榜玻璃市逮捕挖坟工友莫哈末法兹林。他接着在2019年11月20日,遭发现在威北警区总部拘留室上吊毙命。

答辩人的代表律师是联邦高级律师努依兹蒂安妮及联邦律师沙菲;起诉人代表律师则是维斯瓦纳丹、桑杰纳丹,以及普山钦纳丹。

法赫拉在宣判后说,随着高庭作出赔偿判决,她过去两年往来威省及槟州高庭的所有辛苦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