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零售准证,电商平台撤94白米销售广告
刊载: Jul 3, 2024 1:14 PM | 更新: Jul 3, 2024 1:19 PM
农业及粮食安全部指出,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共撤下94个线上白米销售广告,因为没有获得白米及稻米监管组(KPB)发出的零售准证。
该部文告指出,审查后发现,上述白米的来源据信是非法的。
文告说,使用电子商务平台售卖统制品白米是受《1994年稻米和白米管制法令》(522法令)及其相关条规约束,若罪成将被罚款最高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农业及粮食安全部指出,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共撤下94个线上白米销售广告,因为没有获得白米及稻米监管组(KPB)发出的零售准证。
该部文告指出,审查后发现,上述白米的来源据信是非法的。
文告说,使用电子商务平台售卖统制品白米是受《1994年稻米和白米管制法令》(522法令)及其相关条规约束,若罪成将被罚款最高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文告提到,根据522法令及相关条规,稻米与白米属于统制品,无论是在工厂、批发或零售阶段,包括在线销售,都需要获得稻米监管组主任发出的准证。
“根据《1996年稻米与白米监督条规(批发和零售执照)》第3条文,没有统制品白米执照是违反行为。”
农业部指出,线上售卖给消费者的白米疑未经政府批准带入马来西亚,抵触了《1996年稻米与白米监督条规(批发和零售执照)》第10(1)(a)条文。
“稻米监管组继续与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合作,通过线上平台监督白米销售活动,以防止有关活动继续扩大。”
该部也提醒商家,线上售卖稻米与白米统制品,必须遵守现有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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