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说明,移动网络营运商(MNO)只能在两家5G网络运营公司中,选择持有其中一家的股权。

她解释,此举旨在促进两家公司之间的良性竞争,共同开发大马5G网络基础设施,确保公众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她说,根据MNO与国家数码公司(DNB)的协议,每家MNO必须选择在双5G网络模式中,在A和B两家公司当中选择其一。

“在申请人资料包(AIP)程序结束后,成功得标者将领导实体B,至于竞投不成功者则会留在实体A。”

“那些得标实体B的MNO将售出他们在DNB的股权,以确保形成两个不同的实体。”

她今日是在国会下议院的问答环节中,回应希盟金宝国会议员张哲敏的附加提问。后者欲了解政府是否会禁止电讯公司,同时在两家5G网络公司持股,从而促进更具竞争优势的5G服务。

通讯部早前指示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启动程序,以鉴定和委任开发第二个5G网络的MNO。

在这之前,国内4大MNO,即杨忠礼国际电力、天地通数码网络、明讯、U Mobile,与DNB和财长机构(MOF Inc)于2023年12月1日完成认股协议,为过渡至5G双批发网络模式铺路。

针对DNB股权分配的具体安排,张念群透露,马电讯与财政部在8月21日达成股权认购协议后,股权结果将调整为财长机构占30%,每一家电讯公司各占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