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日盛传总检察长特里鲁丁将受委马来亚大法官,前首相署部长蓝卡巴直言,对此感到担忧。

蓝卡巴今天发文告表示,此事与特里鲁丁(Ahmad Terrirudin Mohd Salleh)作为总检察长的表现或能力无关,问题在于为何需要偏离司法制度内部提拔的惯例。

“昌明政府应避免,背离委任在职联邦法院法官为马来亚大法官的惯例,因为按照目前的情况,没理由去挑选某个非法官人选。“

“任命外部人士担任国家最资深的司法职位之一,肯定是一个倒退的步骤,并且会对政府致力于司法改革的承诺产生不良影响。”

《今日自由大马》上周引述消息人士说,首相办公室已提交特里鲁丁(下图)的名字,供马来统治者理事会考虑。

联邦宪法第123条文规定,曾作为律师、司法或法律服务成员执业10年的公民,有资格受委为任何级别的法官。

原任马来亚大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退休后,其留下的职位空缺仍有待填补。

不该遵循欠妥的先例

蓝卡巴也是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他今天发文告指出,政府没有否认《今日自由大马》关于特里鲁丁任命的报道,而进一步加剧民众的揣测。

但他提醒,尽管有任命外部人士为联邦法院法官的先例,但如果政府致力于体制改革,就不应遵循类似的先例。

“恕我直言,这样的先例应该被摒弃,因为这引起了政府干预高级法官任命的观感,因为在联邦宪法第122B条文下,最终是根据首相的建议任命。”

“要强调的是,现有联邦法院法官中有符合资格的人选,可填补马来亚大法官一职。据了解,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主席的司法委任委员会(JAC),已从有关人选中做出推荐。”

2022年11月,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建议改善“司法委任委员会”的委任机制,把原属首相的成员委任权转交其他法律机构,以确保司法任命更为平衡与独立。

司法委任委员会由9人组成,其中4人由现任大法官出任,剩余五人则由首相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