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被影射为“烧车案”嫌疑人,连锁餐馆业者起诉玻州宗教司阿斯里诽谤,索偿100万令吉。

该名业者阿末姆再尼(Ahmad Muzaini Mydin)是于6月7日向加央高庭入禀是项诉讼。

他指控阿斯里,于2019年5月22日在面子书专页“DrMAZA.com”贴文,诽谤自己为2019年3月22日烧车案的嫌疑人。

他表示,帖文含有自己的照片,并配有文字称警方已逮捕两名涉嫌纵火的嫌疑人。

他否认这项指控,指责阿斯里是恶意上传这则帖文。

2019年7月,烧车案嫌疑人阿末米(Ahmad Mee)已被控上加央地庭。

按照马来西亚法律规定,诽谤诉讼的追诉期为六年。

索偿百万要求登报道歉

阿末姆再尼表示,阿斯里并未按照自己此前所发出的律师函要求,就上述帖文道歉并赔偿损失。

除了100万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外,他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指示阿斯里在报章和社媒刊登道歉声明。

他也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阿斯里重复上述涉嫌诽谤的言论。

否认是社媒专页拥有人

阿斯里则在8月26日入禀抗辩书,否认自己诽谤阿末姆再尼,更表明自己并非面子书专页“DrMAZA.com”的拥有人或运营者。

他辩称,自己对该面子书专页上涉嫌诽谤的帖文毫不知情。

阿斯里也提出了多项辩护理由,如陈述内容属实(justification)、中肯评论(fair comment)、公共利益下表达意见、有限免控权(qualified privilege)。

阿末姆再尼的代表律师楼为Ku Nur Farahi & Co;阿斯里则由律师楼Faizal Rahman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