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共识党在今年7月注册失败,如今它向法庭申请司法审核社团注册局的决定,以便注册成为政党。

据民权共识党(Urimai)前天(19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的申请文件,它寻求法庭颁发庭令,以强制社团注册局逆转决定,允许民共党注册为政党。

作为替代方案,民共党要求法庭,强制内政部长审理民共党的上诉。

若法庭批准,民共党希望法庭下达的任何裁决都能在14天内执行。

此外,民共党也寻求法庭宣布,社团局拒绝其申请的决定和/或内政部长不理会其上诉之举,已抵触《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的结社权利。

民共党并未要求任何庭费。

民共党是通过古纳麻拉律师楼(Gunamalar Law Chambers)入禀诉讼,起诉人是民共党筹委会总秘书沙迪斯(Satees Muniandy),并把内政部长和社团注册局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沙迪斯:别无选择

沙迪斯昨日发文告表示,基于政府的行为,民共党别无选择,只能向法庭求助。

“我们是依据《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所赋予的权利来组建我党。”

“尽管昌明政府过去高喊改革,但却延续前朝政府做法,拒绝承认大马人的宪法权利。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寻求法庭保护和维护我们的基本权利。”

法庭将在明年1月27日审理此案,而承审法官为哈雅杜(Hayatul Akmal Abdul Aziz)。

前槟城副首长拉玛沙米于去年8月退出行动党,并于同年11月宣布成立民共党,以捍卫印裔社群的权益。

民共党在提交注册申请超过8个月后,社团注册局在今年7月回函通知拒绝它们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