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争议的《传染疾病防治法令》修订案10月三读通过,律师公会担忧相关法令将致使滥权现象横行,给弱势群体带来负面影响。

《新海峡时报》报道,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Mohamad Ezri Abdul Wahab)今日发表文告提醒,法律专家、朝野议员皆抨击其中条文赋予卫生部过于广泛的权力,以及过重的惩处。

“修订案引发了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这些措施的执行缺乏明确的程序指南,可能导致滥权,间接影响弱势群体,并削弱民众对卫生当局的信任。”

“如此广泛的权力,必须经过严格审视,并加以限制,以防止被滥用。”

担心导致任意拘留

莫哈末依兹里举例,修订案的惩处性质引发了朝野议员的担忧。

“例如,第31(3)条文下的过高罚款和监禁期限,因过于严苛而饱受抨击,尤其这些措施也适用于低收入人士和企业。”

“于个人,最高罚款为8000令吉,监禁期可长达2年;于企业,最高罚款为5万令吉。这是不成比例的负担。”

他表示,同样令人担忧的是法令赋予卫生总监,向个人或组织发布广泛指令的权力,以控制传染疾病。

“这些权力缺乏明确的指导方针,引发了对潜在滥用和执法双标的担忧。”

“尤其涉及武力使用的第14A(2)条文,以及追踪设备的执法问题,凸显有必要采取机制来防止滥用,并确保问责制。”

他指出,新增的第14A条文以公卫之名,引进了某种形式的逮捕,也加剧了这份担忧。

“第14A(1)条文授权指定官员,命令任何涉嫌感染的人接受隔离或监视,且没有明确的期限。”

“这一条文引发人身自由、程序正当性、比例原则的重大问题。第14A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可能导致任意拘留,且没有足够的保障或司法监督。”

不符防控传染疾病思维

莫哈末依兹里也批评政府,未能有效地向民众普及公卫课题,以及与利益相关方沟通。

“法令的取径,于防控传染病所需的公卫教育截然相反。单纯的惩处无法建立公众信任或确保合规。”

他也不满,律师公会在立法过程中没有受到有效的咨询。

“这项遗漏令人深感不安,因为它削弱了立法的民主进程,以及知情决策原则。”

莫哈末依兹里总结道,这项法令是将任意的权力置于正义、公平、公卫之上。

“这部法令未能解决传染病传播的根源,反而可能创造一个权力任意行使、对不成比例惩处的恐惧掩盖正义、公平、公卫原则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