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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纳吉在布城高庭出庭供证26天后,今早在证人栏完成了整个自辨程序。

纳吉于去年10月被判在一马公司案表罪成立,并且在12月2日开始出庭自辩。

在自辨过程,现年71岁的纳吉接受自己的辩护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以及控方多名副检察司,如卡玛巴哈林(Kamal Baharin Omar)和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盘问。

纳吉自辨环节今天结束后,沙菲宜通知承审法官柯林,辩方已提交一份独立的刑事法庭判决——它是纳吉在一马公司窜改稽查报告案的无罪裁决。

沙菲宜表示,辩方接下来将传召另外25名证人出庭,为纳吉供证。

他说,这些辩方证人包括公司董事、律师以及据称在2010年陪同纳吉会见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的人。

质疑一些文件非其签名

在较早的审讯,纳吉质疑多份一马公司文件上其所谓的签名。

纳吉也否认控方证人,即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的证词。沙鲁哈米声称,纳吉曾参加一马公司顾问委员会的一次会议。

“那次会议并未举行。在我准备辩护时,我注意到自己的签名(在其他无争议的文件上),并且我确认那些(有争议的文件)上的签名看起来非常奇怪,与我的正常签名完全不同。因此,我相信根本不存在任何会议。”

纳吉说,不需要求助于笔迹鉴定专家,仅凭粗略一看就能意识到控方所出示的签名看起来确实非常不同。

一马案使得人民国家成长

纳吉在走下证人栏前感叹,2018年以后,一马公司丑闻使得国人对类似的贪腐案件更有警觉。

“我相信,我们在经历这些事情,国家经历这些事情后,如今的企业治理和监督水平已经比过去强多了。”

“展望未来,全国上下决心避免同样的灾难重演。”

“我认为,这是我们可从一马公司案所学到的另一个教训,也是国家应汲取的教训,以便问题不重演。”

“整个一马公司反映出严重的体制失能。”

本案将于2月10日续审。

纳吉在本案中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

纳吉此前已在SRC刑事案罪成,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他原本的刑罚是需坐牢12年,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