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曼船难生还者要交通部赔偿
斥肇祸渡轮无执照救生衣不足
在刁曼岛渡轮起火惨剧中蒙受三名家庭成员不幸罹难和失踪打击的家属,今日集体要求船务公司、旅行社、柔佛州政府和交通部四造,对这起酿成4人死亡和3人失踪的船难事件负责任和作出赔偿,并考虑采取法律行动。
分别来自3个家庭的家属今日在民主行动党的协助下召开新闻发布会,高举向警方报案书,控诉当局允许已被列入黑名单的肇祸渡轮,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仍然载送乘客出海,最终导致这宗惨剧的发生。
水警发言人指出,肇祸的海欧公司渡轮执照,其实已在2006年3月16日到期。出事渡轮也在今年3月份接获传票,唯仍照样航行。
在吉隆坡金地花园经营外劳中介公司的黄顺强(41岁)表示,他代表两名死者的家属要求有关方面对此惨剧负起责任,以及做出适当的赔偿。其两名亲人冯树修和郑秀兰夫妇惨遭溺毙,而侥幸生还的长女冯丽君的男友则下落不明。
黄顺强说,“有关方面应该负责的就应该负责,(包括)船公司、安排刁曼岛三天两夜行程的旅行社、州政府要怎么样处理,还有(交通部长)陈广才要关注此事,关注如何赔偿”。
出席今日新闻发布会的包括黄顺强的妻舅冯居川、冯树修的外甥施维亚和丈夫陈志喜及孩子们,在场的行动党领袖包括雪州主席欧阳捍华、州副主席陈彼得、秘书刘永山、州法律局主任林立迎、全国大选电子选战主任黄泉安、秘书长经济顾问潘俭伟和中委刘天球。
调查报告出炉后或采取法律行动
也是遇难者代表律师的林立迎表示,一旦当局完成调查报告后,遇难者家属极有可能会采取法律行动。
“我们不知道现在是哪方面负责,我们还在等待调查结果。但是我要说的是,有很多方面将因为疏于职守而受到起诉。”
他谴责海事局没有严厉执法,允许已被列入黑名单的肇祸渡轮继续操作。
“姐姐抱弟弟穿救生衣跳海”
黄顺强(右图)表示,事发后一名南马区海事局助理官员莫哈末里查曾向他出示公函,有关肇祸的渡轮早已经被当局列入黑名单,但是有关官员并没有透露被列入黑名单的理由。
他批评有关渡轮没有提供足够的救生衣,有关船员在事发时更不见人影,完全没有向乘客伸出援手。
“当时候,我在船底下看到冒出黑烟,发现有问题后就立即找救生衣,最后只给我找到两件而已。我马上到船上跟他们讲说,船可能要烧了。其中一名团员也下来找,也只是找到两三件。船上层一件救生衣都没有。”
“我们的团共有20多个人,才那么三几件救生衣,根本不够我们用。大人都没有穿救生衣,小孩子也只是一些有的穿。”
“过了不久,大火就上来了,我们没得考虑,全部都跳进海里。弟弟有救生衣,姐姐没有救生衣就抱着他。我和我孩子都没有救生衣,我就把第二该孩子丢进海里,然后我也跳下海里。”
“在海里,我抱着我儿子漂浮了大概10分钟,就看到一个救生圈在海上漂,我快点抱着儿子一直踢水去拿那个救生圈。大约半小时后才获得其他路过的载客渡轮,转回头来救我们起来。”
“我太太的叔叔和婶婶、堂妹和其男友,也是没有救生衣就跳入海中,结果,叔叔和婶婶溺毙在海中,堂妹的男友失踪了,至今还没有找到人。”
渡轮公司竟没替乘客买保险
他表示,从事发到被救上岸,都没有看见任何渡轮公司的代表慰问或给予援助,只有一些热心人士和教会人士载送至医院。
“当我们安定下来后,大约晚上10时多,才有渡轮公司的代表见我们,要讨论赔偿得事宜。不过我说,这个暂时不能谈。”
“我问他们,我们的行李和财物全部在行李箱,是否有买保险,他却告诉我,由于保险公司拒绝为旅客提供保险,因此不需要购买。”
斥船员袖手旁观拒救罹难者
来自巴生的施维亚则表示,当渡轮着火燃烧后,黑烟冒入船舱内导致其儿子陷入昏迷状况,她被迫抱着孩子用脚踢破玻璃窗口,跳海逃生。
她把本身的孩子救上其他船只后,也继续帮忙救了在海上的另外大约10名乘客。
冯居川也表示,在遇难者被救上其他船只后,他们曾经试图抢救4名仍未断气的罹难者,但是远处的肇祸船员却袖手旁观,拒绝伸出援手,导致这4人最终回天乏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