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刁曼船难官员贪污执法不力
民行要海事总监执法主任停职
民主行动党表示,交通部长陈广才在处理刁曼岛船难上,反应迟缓及行动不恰当,该党对此深感遗憾。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说,这宗船难导致四人丧命、三人失踪及五名乘客重伤,除了下令两名在10月13日船难发生时值勤的海事局官员停职,陈广才也应该下令柔佛州海事局总监及州执法主任停职,为他们疏于职守负起责任。
“柔佛州海事局总监及州执法主任应该被撤职,他们无法检查出该艘渡轮自2005年3月起就没有营运准证及乘客准证,还让它营运了长达两年半,直到发生海鸥2号引擎室起火的惨案。当高官应该为惨案负责却能不受惩罚时,下令小官员停职有什么用?”
林冠英发表文告说,若当局没有对高官采取行动和采取新安全措施或问责制来确保惨案不再发生,海事局及交通部也不会得到教训,死者的性命将白白地丧生。
“一艘渡轮可以在没有营运准证及乘客准证的情形下操行两年半,这真的很有问题,而这个责任不应完全归咎于两名海事局官员。”
“谁应该确保官员们进行严格的检查或海事员认真工作?若仅对海事局官员采取行动,而州海事局总监及执法主任可以脱咎,这无异于掩盖高官无力监督、管理或确保船只符合安全标准。”
林冠英继称,州海事局总监及执法主任在安全管理上的失败令人难以接受,并与所有问责原则背道而驰的,有关高官应被停职并被控刑事疏忽。
协助受害者向当局索赔
此外,他表示,交通部应该为所有丧失生命或受伤乘客负起责任。
“虽然金钱赔款不能取代人命或伤痛,但有关部门应该要给予受害者一定形式的赔偿。若陈广才没法做出上述承诺,证明他无意协助受害者,也没打算为惨案负责。陈广才是时候证明自己是言出必行的领袖。”
“我们为所有死伤者表达深深的慰问。行动党已经指示雪兰莪州律师,基于政府及陈广才也难辞其昝的原则上,协助受害者向有关当局索赔,因为就连陈广才自己的说这宗惨案是可以避免的。”
柔社青促反贪局彻查官员贪污
另一方面,柔佛州社青团今天发表文告表示,有关船难不只是牵涉到两名当值的海事官,因此呼吁交通部必须深入的调查肇祸原因,以及为何渡轮在没有合法执照及证书的情况下依然能够穿行在大海中载客。
柔佛州社青团团长张颖群医师表示,在这事件中,反贪污局应该即刻介入调查,而不是等到接获投报以后才开始关注相关事件。
她说,接二连三发生的长途巴士及渡轮事件,让公众看到交通部及警方在执法上的疏忽,以及其中可能发生的贪污及滥权问题。
她认为,船难揭露了整执法单位和政府部门的效率和清廉度。
“间中一定出现了什么问题,不然为什么一艘从2005年3月18日开始便没有更新乘客安全证书及从2006年3月16日开始便没有更新执照的渡船能够在大海中载客?特别是有关航程是往来我国著名的海岛旅游胜地,影响的游客人数不会是少数。”
柔佛州社青团也呼吁公众,主动针对各类公共服务失责,及可能牵涉贪污的事件做出举报。柔佛州社青团网站www.dapsyjohor.org及电子邮件info@dapsyjohor.org随时接待及处理公众提供的线索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