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未有完全自主权,净选盟认定法案尚欠理想
国会下议院昨日通过《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后,净选盟认为这并非理想的版本,未能赋予国会完全的自主权。
净选盟今日发文告认可政府通过《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但提醒这一历史性时刻只是个开始。
“众所周知,已通过的法案是个混合版本,而不是给予(国会)完全自主权的理想版本。”
净选盟说,为了恢复该法案而承诺的两年过渡期必须得到各方的推动。
国会下议院昨日通过《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后,净选盟认为这并非理想的版本,未能赋予国会完全的自主权。
净选盟今日发文告认可政府通过《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但提醒这一历史性时刻只是个开始。
“众所周知,已通过的法案是个混合版本,而不是给予(国会)完全自主权的理想版本。”
净选盟说,为了恢复该法案而承诺的两年过渡期必须得到各方的推动。
它指,这包括国会下议院与国会上议院的联合委员会合作,以及公民组织的参与,相关协商进程应持续进行。
应修订国会议事规则
净选盟强调,为了持续推动国会赋权,应修订国会议事规则,以加强国会委员会的职能。
“这将确保来自政府和在野党的议员能真正发挥对行政机构的监督与制衡作用,使他们能更有效地聚焦于政府政策辩论。”
此外,净选盟再次呼吁设立专门的选举事务常设委员会,并赋予其与国会公账会同等的地位。
“我们呼吁各方,包括公民社会和全体马来西亚人,继续发挥自身角色,推动制度改革,以建立更加成熟和高效运作的民主体系。”
“随着国会自主权加强,我们希望国家治理和政策制定能够进一步优化,为人民带来更大的福祉。”
国会服务法案通过
国会下议院昨日以声浪表决方式,通过《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
《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是由首相署(法律与制度改革事务)部长阿莎丽娜提呈,并在经过35名国会议员辩论后,获得朝野议员声浪表决通过。
最终通过的法案,也针对最初提呈的版本做出了多项修订。
阿莎丽娜说,接下来至少需要2年的过渡期,包括调整结构、委任官员、职务转移,以及新行政系统的部署工作。
《国会服务法案》旨在成立国会服务(Parliamentary Service)和国会理事会(Parliamentary Service Council),以允许国会自主管理其行政事务。
国会服务将为国会上下议院另外提供秘书,该秘书将从公共服务体系中委任,并可任职至法定退休年龄,即60岁。
国会上议院主席和下议院议长将共同主持国会理事会,而上议院副主席和下议院副议长将担任委员。其他成员则包括,2名上议员、4名国会议员,以及两院秘书和其他政府官员,其中2名国会议员将来自在野党。
《国会服务法案》第7、8和9条文也规定需设立国会服务升迁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和上诉委员会。
《国会服务法令》制定于马来西亚成立前的1963年,保障国会独立运作,能够自行管理自家事务、雇佣职员、控制自身财政支出;法令于1992年在前首相马哈迪掌权期间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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