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非名誉卫士,LFL反对调查首相内长批评者
某个前国会议员通过视频批评首相安华和内政部长赛夫丁,而面对警方调查的发展,引起维权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的关注,并敦促政府停止这种“专制”做法。
“我们要提醒政府,警察并不是用以维护首相或任何部长声誉的工具。”
“他们在法律上并无特殊地位,因此任何人针对他们批评都不应成为刑事调查的对象。”
“如果首相和内政部长认为自己遭遇诽谤,他们可以像普通公民一样通过民事诉讼索赔。为何他们要享有警方保护名誉的特殊待遇?警方不是他们的私人保安团队。”
某个前国会议员通过视频批评首相安华和内政部长赛夫丁,而面对警方调查的发展,引起维权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的关注,并敦促政府停止这种“专制”做法。
“我们要提醒政府,警察并不是用以维护首相或任何部长声誉的工具。”
“他们在法律上并无特殊地位,因此任何人针对他们批评都不应成为刑事调查的对象。”
“如果首相和内政部长认为自己遭遇诽谤,他们可以像普通公民一样通过民事诉讼索赔。为何他们要享有警方保护名誉的特殊待遇?警方不是他们的私人保安团队。”
“如果涉及的是假新闻,政府完全有能力利用其庞大的通讯体系来反驳任何所谓的错误信息。”
“安华和赛夫丁等希盟领导人是否已忘记,他们当年反对过《反假新闻法案》?当年用以反对那个法案的原则至今依然适用。仅仅因为自己掌权,便要针对所谓的假新闻把人提控,是毫无正当性的。”
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昨天证实,警方在接获投报下,正在调查一名前国会议员,因为他涉嫌就前首相依斯迈沙比里的贪污案调查,通过视频诽谤首相安华和内政部长赛夫丁。
他也说明,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诽谤罪)及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滥用网络罪)调查案件。
批评希盟忘本
捍卫自由律师团在今天文告表示,随着旧国阵政府时代的终结,他们原本期待政治打压在野党成员和异议者的事情不再出现,但遗憾的是,昌明政府却沿袭这种伎俩。
“这不仅与安华政府所宣称倡导的民主精神背道而驰,更是对权力的公然滥用。”
“希盟成员是否忘记了,当政府机器和执法机构被用以压制或迫害政治对手时,其危害有多大?”
捍卫自由律师团提醒,反贪会对前首相依斯迈沙比里的调查属于公共议题,公众不可避免地会对此进行猜测和讨论,但即使这些讨论偏离了事实或真相,也不意味着这些言论应受到刑事追究。
“这不是民主应有的运作方式。”
它指出,联邦宪法第10(1)(a)条保障言论自由,政府有责任确保这一权利得到维护。
“以所谓的‘虚假’为由,将公共利益议题的讨论刑事化,将抑制公共讨论。这尤其令人担忧,因为‘真相’似乎成为政府独自裁定的事项:任何人若主张不符合政府所认可的事实,都会面临警方传召、甚至司法起诉,就像这位前国会议员一样。”
“调查和刑事对付那些有违政府叙事的言论或观点,无异于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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