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登机的六旬男子因戏称友人行李内有炸弹而惹上官非,被控扰乱公共秩序,俯首认罪后罚款100令吉了事。

64岁的黄国耀(音译)在推事谢慧婷(音译)面前,就通译员宣读的控状认罪不讳。

根据控状,该名商人被控明知他的话语可能会扰乱公共秩序,仍蓄意向一名马航职员声称友人行李内有炸弹。

被告被指于本月11日晚上10点30分,在峇六拜槟城国际机场一个办理出境柜台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336法令)第114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罚款100令吉。

本案主控官是鲁沙尼,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哈扎鲁。

西南县警区主任沙扎里周三透露,一名本地男子在槟城国际机场值机柜台开玩笑地声称他60岁的朋友行李里有炸弹,他们当时准备登机飞往中国。

沙扎里说,不过经过进一步检查后证实,两人的行李中并未发现任何危险物质,但两人均被扣押,以协助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展开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