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昌明政府提升及现代化马来西亚刑事司法体系的愿景,首相署法律事务部宣布成立针对刑事法典、刑事程序法典及证据法令的检讨改革委员会。

《马新社》报道,该部门发文告指出,这个委员会将全面检讨上述三部法律,识别过时或不适用条款并提出必要改革建议。

这个委员会由25人组成,并由联邦法院法官哈尔明达(Harmindar Singh Dhaliwal)担任主席,上诉庭法官拉威德兰(Ravinthran N. Paramaguru)担任副主席,而其他成员包括法律专家及工作者。

文告指出,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确保大马刑事司法体系与时俱进、高效运作,并以正义为导向应对现代的挑战,特别是科技发展与社会变革所带来的问题。

文告强调,“符合当代需求的强健刑事司法体系,对维护个人权利及增强公众对国家法律制度的信心至关重要。"

料花18个月完成工作

首相署法律事务部表示,委员会将通过检讨和改革建议提升刑事司法体系效率,确保审判公正。

此项研究预计分三阶段进行,历时18个月完成。

"研究结果与建议将成为强化法治、提升执法效率及保障刑事司法体系内个人权利的重要基石。”

“昌明政府相信,通过全面彻底的改革,国家刑事司法体系将更具响应性、公平性及有效性,满足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

此外,当局已设立特别临时委员会,其成员包括法律、执法、科技及公民社会领域专家,以定期提供技术性与战略性意见,确保所有提案全面且符合当前需求。

首相署法律事务部说明,主要委员会主席、成员及特别临时委员会成员均由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