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组织大马自然之友呼吁彭州政府严厉对付侵占永久森林保留地和州属土地的人,在面对劳勿榴莲农非法侵占土地问题时,勿屈服于政治压力。

《新海峡时报》报道,大马自然之友(SAM)顾问米尔(Meor Razak Meor Abdul Rahman)表示,州政府必须对任何侵占永久森林保留地和州属土地的人采取果断行动。

他说,非法开垦土地不仅可能破坏环境生态系统,而且对州经济发展毫无贡献。

“永久森林保留地对集水至关重要,但当一些不负责任的人为农业目的侵入这些地区时,所使用的大量化肥和农药会被土壤吸收并流入河流。”

“接着,水务管理机构就必须承担更高的成本来处理受污染的河水。”

他指出,《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10条规定了永久森林保留地的用途,包括集水区、野生动物保护或木材生产等。

“如果某个地区已被宪报列为森林保留地,意味着政府可以通过选择性伐木来创造收入。”

“但若该地区被非法开垦,政府一分钱也收不到。这不仅是对生物多样性和周边生态系统的破坏,同时也是州政府在财政上的损失。”

邹宇晖抨砍树违反庭令

彭州执法部队从4月8日起,连日砍伐双溪吉流(Sungai Klau)争议土地上的榴莲树。

根据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大约200棵榴莲树被砍,让农民心血尽毁。

他说,根据上诉庭去年发出的庭令,在案件上诉期间,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劳勿区无地契榴莲园内的建筑物,或砍伐任何榴莲树。

不过,彭亨州法律顾问赛夫(Saiful Edris Zainuddin)则澄清,有关榴莲树种植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不受任何庭令保护。

警方12日证实接获三项投报,分别来自彭亨执法部队(UPNP)的一名官员、警方及一个非政府组织。

劳勿警区主任沙利尔13日透露,警方将传召邹宇晖在内的5人,调查当天的“阻差办公”案件。彭亨国盟则呼吁行动党,若执意在无地契榴莲芭一事对抗彭亨州政府,就应退出州政府。

虽然劳勿榴莲农日前展开签名运动,准备上书首相与王室寻求介入执法人员砍树,惟彭亨苏丹阿都拉昨晚表明,对州内土地遭侵占感到愤怒,并呼吁州民充当其“耳目”,以打击有关行为。

苏丹阿都拉强调,当局将严厉对付侵占政府土地的人士,惟也表明将采取妥善和有策略的方式解决问题,以维护人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