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简称公选盟)今早派出5人代表团会晤吉隆坡总警长朱哈斯南(Zulhasnan Najib Baharuddin)副总监,商谈将在11月10日进行的 选举改革万人大集会 。但是双方经过40分钟的交流后,无法对申请集会准证一事达致共识,各执一词互不妥协。

代表公选盟的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左图)在步出吉隆坡警察总部后告诉记者,他们在会上向朱哈斯南解释,举行和平集会是联邦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就连大马人权委员会也曾在其报告里指出,警方必须尊重人民的集会权利。

“我们尝试说服警方接受我们的看法,让11月10的集会成为一场双赢的集会,人民能够行使集会的权利,同时不会出现任何干扰。”

不过,根据西华的转述,朱哈斯南向代表团表示,警方必须遵循法令所列明的程序行事,即任何集会事先都必须获得警方发出集会准证。

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任何在公共场合召开的集会都必须获得警方所发出的集会准证,否则一律被视为非法集会。

早前 朱哈斯南 (右图)曾公开警告说,若公选盟执意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举行大集会,警方将会采取严厉的行动。

隆警队16高层倾巢而出会面

今日前往吉隆坡警察总部的另外4名公选盟代表分别是行动党秘书长选举顾问刘镇东(左一起)、回教党中委祖基菲里(Dzulkifli Ahmad)和赛阿兹曼(Syed Azman Syed Ahmad),以及公选盟执行秘书费沙(Faisal Mustaffa)。

公选盟是为了确保集会当天不会出现任何不愉快的问题,因此才在今日主动预约警方高层,商讨集会安排与活动细节。

他们是在上午11时20分进入吉隆坡警察总部,与警方代表进行约40分钟的会面。吉隆坡警方罕见地派出16名高层参与会议,包括吉隆坡所有5个警区主任、政治部主任、刑事组主任等等。

祖基菲里在会上向警方强调,法令并非用于限制人民的权利,反而是协助人民行使本身的权利,让人民能够在和平守秩序的情况下举行集会。

不过,他承认双方并没有达致任何共识,仅是针对集会互相交换意见而已,“他们接受我们拥有集会的权利,我们也接受他们维持治安的角色”。

祖基菲里表示,随着警方坚持集会需要准证,公选盟将在今晚召开的会议中讨论,是否会向警方申请集会准证。

安华聂阿兹将出席“黄潮”集会

公选盟是预测国阵将在两个月内举行闪电大选,因此决定於下月10日(星期六)号召一场万人大集会,以提出民间的选举诉求。

届时所有的在野党和非政府组织主要领袖,包括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和回教党精神领袖兼吉兰丹州务大臣聂阿兹,将会出席有关的集会,并将在下午3时率领公众从独立广场游行至国家皇宫,以向最高元首提呈一份选举改革备忘录。

公选盟是由26个公民社会团体及5个在野党组成的联盟,旨在促进干净、公平及符合民主标准的选举。

公选盟所提出的选举改革诉求包括:使用不褪色墨水投票、确保选民册干净、废除国内邮寄选票、延长竞选期至少达21天、公平运用媒体的权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