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联邦法院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中的“5天前通知条例”违宪,伊党要求警方配合于7月26日举行的“倒安华集会”。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今日在万宜召开记者会指出,该裁决已阐明执法机构应扮演协助人民行使宪赋集会权的角色。

“法官说了,警方的责任是控制集会,确保它不会为他人带来困扰或问题。警方的角色不是阻止集会,是协助它顺利进行。”

“我们要求警方给予合作与协助。”

达基尤丁也有信心,“倒安华集会”将和平举行。

“倒安华集会”将于7月26日在吉隆坡独立广场举行,目标是吸引约5万人参与。

吉打717日办热身集会

达基尤丁补充,主办单位将在市中心多个地点设立集合点,届时各组人马将于下午2点一同游行前往独立广场。

伊青团号召的这项集会,原本旨在反对政府计划推行的《都市更新法案》(URA),但主题现已转为要求首相安华下台。

伊青团长阿南哈米米(Afnan Hamimi Taib Azamudden,上图)早前曾声称,昌明政府执政以来爆发的所有课题,都源于安华这个人。

与此同时,达基尤丁今天也宣布,会在7月26日主集会前,于7月17日在吉打亚罗士打举行另一场热身集会。

这场名为“为了热爱祖国的国家使命集会”(Himpunan Mandat Negarawan Demi Tanah Air Tercinta)的热身集会将在苏丹阿都哈林体育场举行,届时前首相马哈迪与慕尤丁将发表演讲。

其他出席者将包括国会反对党领袖兼土团党署理主席韩沙再努丁、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及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  

条文已禁止宪赋权利

今年7月1日,联邦法院今日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违宪,进而废除了主办单位需在集会前5天通知当局,否则被视为违法的规定,并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时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unku Maimun Tuan Mat)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当时是针对前统民党总秘书阿米尔(Amir Hariri Abdul Hadi)入禀的案件,一致作出有关裁决。

当天也是东姑麦文退休前最后一天主持庭审。

指出,《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所规定的惩罚,已超出联邦宪法第10(1)(b)条款允许的限制范围,该宪法条款保障了人民的言论、集会与结社自由。

她还形容,第9(5)条文是“一种不成比例的干预”,近乎是禁止而非仅限制宪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