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18分更新

三名网红以行善之名将吃剩的鸡骨头送给一名流浪汉的短片,除了在网上引发大量批评,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在接到公众投报后,展开调查。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今日发文告表示,严正看待这类剥削边缘群体,以博取廉价娱乐,吸引点击量,并引发公众不安的行为。

“散播贬低或侮辱他人尊严的内容,不仅是不道德行为,甚至还会导致社会逐渐接受不人道的文化。”

发现有罪将严厉对付

根据文告,MCMC已援引现有法律调查相关内容,若发现有罪,将采取严厉行动。

MCMC表示,任何传播极端淫秽、具误导成分或带有威胁性质的内容,皆可依《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提控。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50万令吉罚款、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公众受促勿传播或上传任何带有挑衅性质,而可能破坏公共安宁的内容。”

MCMC也强调,将坚定确保网络空间不遭滥用,以维护法治精神及社会和谐。

MCMC在稍后发表的另一分文告中透露,今日已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传召三人录供。

他们是在柔佛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总部接受问话,当局也充公了三部手机及SIM卡以协助调查。

道歉但称获街友同意

根据社交媒体流传的短片,三名年轻男子在一家肯德基(KFC)用餐后,将吃剩的鸡骨头放入一包米饭中包好,随后走到一条小巷,将这份食物递给一名流浪汉。

接着,三人返回住处,将部分鸡骨头喂给一只狗。整个过程拍摄成短片上传后,引发网民强烈不满,纷纷批评他们借“行善”之名羞辱边缘群体。

彭亨士满慕州议员陈俊广更向MCMC投报,并发文告呼吁对付这些网红。

在舆论压力下,其中一名网红上载道歉短片,声称已获流浪汉同意,其目的是制作“慈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