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丘工人昨早在国会外提交备忘录一度发生冲突事件,警方之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53条文调查社党署理主席阿鲁仄万,引起公民组织人民之声不满,直斥警方做法严重失当。

《刑事法典》第353条文涉嫌以武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除了此条文,警方目前还援引第427条文(蓄意破坏)调查昨日的集会。

执行董事阿祖拉(Azura Nasron)今日发文告表示,国会外集会是马来西亚社会的民主传统,然而警方自2020年以来,却愈发落力将集会者推离国会大门。

她说,在此次事件中,警方同样阻挡和平集会者接近国会。

“当局过去曾援引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调查至少4场和平集会。”

“此次动用第353条文是令人担忧的升级,将责任转嫁给行使宪赋和平集会权利的公民,却未能追究警方无能有效协助集会的责任。”

促警方撤销调查

鉴于此,她呼吁警方立即撤销针对阿鲁仄万的调查,并停止一切针对和平集会者的恐吓行为。

此外,她也要求内政部检讨警方的执勤程序,以确保警方是采取人权为本的方式应对集会,即便是在国会这等区域。

“在和平集会法修订工作开展之际,团结政府必须确保警方应对集会的方式能够体现而非破坏其所宣称的改革承诺。”

园丘工人昨早在国会外提交备忘录,期间却是与警方爆发冲突,阿鲁仄万在推搡间摔倒,而警方则宣称有一名警员受伤。

吉隆坡总警长法迪尔(Fadil Marsus)随后说明,警方接获投报后,正援引《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以武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和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