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天端出标杆判决,裁定《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当中把“扰人”、“冒犯”行为刑事化的条文无效。
法官李瑞生领审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允准社运分子柯玉莉的上诉。
柯玉莉在本次上诉,挑战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当中上述“扰人”与“冒犯”两个字眼的合法性。
不过,由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去年12月经过修订,因此本次裁决仅适用于旧版法律,但它仍影响了援引旧版第233条文所提控的案件。

上诉庭今天端出标杆判决,裁定《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当中把“扰人”、“冒犯”行为刑事化的条文无效。
法官李瑞生领审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允准社运分子柯玉莉的上诉。
柯玉莉在本次上诉,挑战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当中上述“扰人”与“冒犯”两个字眼的合法性。
不过,由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去年12月经过修订,因此本次裁决仅适用于旧版法律,但它仍影响了援引旧版第233条文所提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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