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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端出标杆裁决,判通讯法233条文部分无效
Aug 19, 2025 1:39 PM
更新: 11:51 AM

上诉庭今天端出标杆判决,裁定《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当中把“扰人”、“冒犯”行为刑事化的条文无效。

法官李瑞生领审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允准社运分子柯玉莉的上诉。

柯玉莉在本次上诉,挑战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当中上述“扰人”与“冒犯”两个字眼的合法性。

不过,由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去年12月经过修订,因此本次裁决仅适用于旧版法律,但它仍影响了援引旧版第233条文所提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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