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分子柯玉莉三年前因批评移民局恶待扣留者而惹上官非,惟法庭后来已经撤销案件。不过,柯玉莉却接到通知,要求她明早到网络犯罪法庭面控。

相隔三小时后,柯玉莉又在面子书汇报最新进展,明天不必需要到法庭面控。

“我接到调查官的电话,通知我明天不必去法庭面控。”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们改变了主意——民众施压、我们的上诉信、还是政府内部不同领袖致力要打造马来西亚,想要把事情摆回正轨的结果。”

“无论如何,我很感谢,虽然还是对此谨慎地乐观。我希望只此一次,我不会再挨控。”

抨新政府延续前朝陋习

今日较早前,柯玉莉在面子书贴文表示,明早9点必须到吉隆坡网络犯罪法庭挨控。

根据贴文,她是在《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即不当使用网络设备发表冒犯声明。

柯玉莉今日较早前在贴文中表达不满,批评新政府延续前朝陋习,打压异议者。

“这实在是太荒谬了。这也不是我们投票支持新政府时,我所期待的局面。”

“这项新罪控是新政府在纵容前朝政府压制异议者。”

“不仅如此,这也是在骚扰我和我所服务的社群。”

她批评,这场官司充斥着制度性瑕疵和不公,浪费她的精神、力气和资源,使她无法专注投入更有意义和影响力的工作。

她提醒,联邦宪法第10条款保障人们的言论和表达自由,政府不应该打压揭露实情的人民。

除此,柯玉莉也要求政府修订上述法令,以保护吹哨者。

地庭撤销柯玉莉案件

柯玉莉是非政府组织“难民避难所”(Refuge for the Refugees)创办人。她于2020年6月在面子书贴文,以自己的亲身走访经验,揭露扣留所里的惨况。

她声称自己所协助的一名女性无证移民在分娩后即遭逮捕,与宝宝被扣押在移民局扣留所,而扣留所内环境恶劣、食物不足,甚至无法取得卫生棉。

较后,警方接获移民局投报,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及网络设备)调查柯玉莉。

2021年7月,柯玉莉被控触犯《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备发表冒犯声明,惟她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不过,吉隆坡地庭去年4月已以控状存在严重缺陷为由,把案件撤销,使柯玉莉得以暂时摆脱官非。